《卷九·兵权》

作者: 赵蕤

出军第一

夫兵者,凶器也;战者,危事也。兵战之场,立尸之所。帝王不得已而用之矣。

故曰:救乱诛暴,谓之义兵,兵义者王。敌加於己,不得已而用之,谓之应兵,应兵者胜。争恨子故,不胜慎怒者,谓之忿兵,兵忿者败。利人土地宝货者,谓之贪兵,兵贪者破。恃国之大、矜人之众,欲见威於敌,谓之骄兵,兵骄者灭。是知圣人之用兵也,非好乐之,将以诛暴讨乱。

夫以义而诛不义,若决江而溉萤火、临不测之渊而欲堕之,其克之必也。所必优游恬泊者何?重伤人物。故曰:远人不服,则修文德以来之。不以德来,然後命将出师矣。

夫将者,国之辅也,人之司命也。故曰:将不知兵,以其主与敌也;君不择将,以其国与敌也。将既知兵,主既择将,天子居正殿而召之曰:社稷安危,一在将军。今某国不臣,愿烦将军应之。乃使太史卜斋择日,授以釜钺。君入太庙,西面而立,将军北面而立。君亲操钺,持其首,授其柄,曰:从是以上至天者,将军制之。乃复操柄授与刃,曰:从是以下至渊者,将军制之。将既受命,拜而报曰:臣闻国不可从外理,军不可从中御,二心不可以事君,疑志不可以应敌。臣既受命专釜钺之威,臣不敢还诸。乃辞而行,凿凶门而出。故《司马法》曰:进退唯时,无曰寡人。《孙子》曰:将在军,君命有所不受。古语曰:阃以内,寡人制之;阃以外,将军制之。《汉书》曰:唯闻将军之命,不闻天子之诏。故知合军聚众,在於阃外,受推毂之寄,当秉旄之重,无天於上,无地於下,无敌於前,无君於後,乃可成大业矣。故曰:将能而君不御者胜。此之谓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