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卷一 平戎十策》
作者: 华岳御骑
臣闻古人以骑射为匈奴之长技,前辈谓虏人骑兵非中国所能敌。盖敌之所长者马军,所能者骑射也。吾能料其所短而不能料其所长,则己一而敌二,非兵家之上谋;吾能制其拙而不有以制其巧,则敌算多而己算少,尤兵家之深患。况河南、冀北之地,为地最广而畜牧颇多;吾国之数,十不足以及其四五。
宕昌、横山之监,为地绝远而驿程断绝;吾国之马,十不足以及其二三。马步三司之马,虽仅言数万,而羸弱老病将及其半。
江上诸军之马,不过五万,而在假未该入队之数,不啻三分之一。此其为马尤非中国所能敌矣!况吾之马行石则瘾,行泥则陷。敌之马则雨雪连月,其去如跃;沙碛千里,其疾如飞,而非吾马之所能敌也。吾之马遇午而饮,遇晡而料。敌之马则连牧数月而汲饮不拘,连饿数日而乘骑不乏,而非吾马之所能及也。然则何以制之邪?曰车而已。
夫所谓车者,太公之扶胥,其制不传于古;楚子之乘广,其用不适于今;宣王之四牧八鸾,则百五十人之制,于曹、郑为太多;荀、吴之攻车守车,则一百人之制,于荆、淮为太少。
昔信阳使臣张敌万,尝为车以献于朝矣。下置四轮,上施一屋,前张以幔,后掩以木。其制非不善也,然十人两牛,非独力之所能举。昔池州帅臣刘震,亦尝为车以献于朝矣。下置一轮,上载一弩,顶覆一盖,中立四柱。其观非不美也,然上重下轻,非独轮之所能胜。盖张之本意,惟欲其运粮。故兼用以御敌,始于敌不可御,而终于粮之不可载。臣之为车则不然,能总数木之器而聚以成车,则车之用可以御敌骑之冲突;分一乘之车而析以成器,则器用可以助吾兵之搏击。平原旷野,则合而为车也,势如山岳,环如营壁,而敌骑不得以婴吾之锋。阻山带河,则析而为器也,长以御短,短以御长,而敌人不得以测吾之妙。古之车重而艰于回环也,吾之车轻而易于回环;古之车大而艰于搬运也,吾之车小而易于搬运;古之车行地一丈二尺,吾之车亦行地一丈二尺,而雕斫之工比古为无费;古之车一乘当八人,而吾之车亦一乘当八人,材干之用比古为不多。前掩以牌,氵囱以药石,而火不能焚,水不能溺;中贯以枪,透以孔窍,而行则后推,陷则前举。平地大阪,贼方欲逞其骑射之能,吾乃以是车而列阵之前,则敌之射骑穷矣。便风利地,贼方欲极其番马之劲,吾乃以强弩而伏之于车之后,则敌之马军钝矣。无他,弓之所及者近,而弩之所及者远;步之所御者虚,而车之所御者实。中发以极远之弩,外捍以御实之车,则伏从胸背而发,骑从腰胁而出。敌虽圣智,亦有所不可逃矣。此臣所谓御骑之具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