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卷十 治安药石 戒饬将帅之道四》
作者: 华岳豪杰为间
臣闻《孙子·论间》之一篇有曰:“殷之兴也,伊挚在夏。
周之兴也,吕牙在殷。”夫殷、周之王,固天命之所攸属,何伊挚、吕牙之能为兴亡也哉?盖天命之去留,系豪杰之去就。
罗其英雄,则敌国自尔穷。秦实无人,始为可图;季梁犹在,则腹心之忧未去。故用间之法,不以豪杰之未至为可忧,而以豪杰之已去为足虑;不以人材之未附为国家之急,而以人材之外附为国家之大患。五就汤、五就桀者,所以为造邦之臣。之虞而虞亡、之秦而秦伯者,所以为伯者之佐。韩信不用于楚,而用于汉,此高祖之所以得天下。樊若水不官于南唐,而官于我宋,此艺祖之所以得江南。盖豪杰之士致之于朝廷,用之于幕府,则可以为忠臣、为义士;遗之于郊野,弃之于山林,则可以为乱臣、为贼子。得之于我,则可以成帝王之功;弃之于敌,则适以资奸宄之策。古之圣贤务揽英雄之心,如黄石之著《三略》;延揽英雄,如邓禹之告光武。解衣推食,以固其乐为我用之心;吐哺握发,以启其无鄙我之意。斯为善耳。不然,则杨朱之岐多于南北,孟轲之水决于东西。天之所以资我者,将转而为资彼之具矣。夏虽未亡,而挚去则亡;周虽未兴,而望至则兴。忌不畏哉!忌不畏哉!
自今宜令二三大臣广行招致,幕府将帅精加延揽,使无遗于草莱,使无逸于郊野。取之不拘于势分,用之不嫌于细故。
将见襄淮之翘楚、江湖之豪放、荆楚剑客、烟波钓徒,风闻雾集,臂奋鬣鼓,求备吾之采择矣。是谓豪杰为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