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卷十二 治安药石 足兵便民之策四》

作者: 华岳

广士

──轻捷将(招善上竿立索者充)。

──听望将(招耳聋目瞽者充)。

──筋角将(招善制弓弩者充)。

──偷劫将(招善攻营袭寨者充)。

──波涛将(招善弄潮泛水者充)。

──烟火将(招善飞烟走炮者充)。

──伏兵将(招善搜伏隐踪者充)。

──游猎将(招善罗弋禽兽、笼槛教使者充)。

──楼阁将(招善缘墙上壁者充)。

──窟穴将(招善穿窟穴者充)。

──洋海将(招善识海道者充)。

──风云将(招善辨风验云者充)。

──间谍将(招善听探事务者充)。

──乡导将(招曾历内外道路者充)。

──皮革将(招善熏皮双线者充)。

──楼橹将(招善斤斧绳墨者充)。

──油漆将(招善煎油{髟木}漆者充)。

──机柱将(招善机织罗锦者充)。

──锋刃将(招善炼钢团铁者充)。

──丹青将(招善挥染绘画者充)。

──机巧将(招善雕镌装塑者充)。

──医人将(招善医人病者充)。──医马将(招善医马病者充)。

──毒药将(招善修合药饵者充)。

──辞说将(招善游谈辨说者充)。

──营寨将(招善辨形验势者充)。

──孤虚将(招善灼龟、揲易、六壬、太乙者充)。

──潜身将(招善无火夜行者充)。

臣闻高祖以贩缯屠狗之徒而得天下,田文以鸡鸣狗盗之徒而保其躯,韩信驱市人而破赵,王霸募市中人而败王郎。是皆招军取士不拘于一门,兼收并蓄不徇于一节。故随所遇以用人,随所用以成事,使在彼无弃材,在我无遗用也。

近年以来,国家招军,立为定法:及等仗者,方为招收;而身材矮短,所欠毫末,则虽勇如关、张,亦所不招。无残疾者,方为刺补;而指断目眇,略有小疵,则虽智如良、平,亦所不刺。自侍卫三司,至江上诸军,例皆扼以等仗,扼以年齿,更扼以犯徒刺环,而未尝破格收刺一人。岂知及等仗者,未必皆可用之士;有残疾者,未必皆可弃之材?虽年未十六、年逾六十,而武艺过人,虽脊尝犯徒、项尝刺环,而材武无敌,岂可拘于定制,并行弃逐,使居山林伺生他变?是必广行招致,随材佐用。故自正兵之外,复收诸色材技,分为二十八将,各置队伍,教以本色材技,兼习武艺、战斗。则普天之下,无非可招之军;四海之内,无非可用之卒。三司、五驻与夫沿边诸屯戍,自无兵少之虑矣。是谓广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