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道教义枢》

作者: 孟安排

三業義第十四

義曰:三業者,昇沈以之起滅,罪福於是從由,若三行果修,則遐登樂境,六根不淨,則俯墜苦源,此其致也。《本際經》云:先當修習三善行法,三業既淨,則六根淨也。

釋曰:一者身業,二者口業,三者心業。貪瞋等三元是意業,口亦有,但可議論,非為指的,故言身口造意業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