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聊斋志异卷一》
作者: 蒲松龄新郎
原文
江南梅孝廉耦长,言其乡孙公为德州宰,鞫一奇案:初,村人有为子娶妇者,新人入门,戚里毕贺。饮至更余,新郎出,见新妇炫装,趋转舍后,疑而尾之。宅后有长溪,小桥通之。见新妇渡桥径去,益疑。呼之不应。遥以手招婿,婿急趁之。相去盈尺,而卒不可及。行数里,入村落。妇止,谓婿曰:“君家寂寞,我不惯住。请与郎暂居妾家数日,便同归省。”言已,?簪叩扉轧然,有女童出应门。妇先入,不得已从之。既入,则岳父母俱在堂上,谓婿曰:“我女少娇惯,未尝一刻离膝下,一旦去故里,心辄戚戚。今同郎来,甚慰系念。居数日,当送两人归。”乃为除室,床褥备具,遂居之。
家中客见新郎久不至,共索之。室中惟新妇在,不知婿之何往。由是遐迩访问,并无耗息。翁媪零涕,谓其必死。将半载,妇家悼女无偶,遂请于村人父,欲别醮女。村人父益悲,曰:“骸骨衣裳,无所验证,何知吾儿遂为异物!纵其奄丧,周岁而嫁,当亦未晚,胡为如是急耶!”妇父益衔之,讼于庭。孙公怪疑,无所措力,断令待以三年,存案,遣去。村人子居女家,家人亦大相忻待。每与妇议归,妇亦诺之,而因循不即行。积半年余,中心徘徊,万虑不安。欲独归,而妇固留之。一日合家遑遽,似有急难。仓卒谓婿曰:“本拟三二日遣夫妇偕归,不意仪装未备,忽遘闵凶。不得已先送郎还。”于是送出门,旋踵即返,周旋言动,颇甚草草。方欲觅途,回视院宇无存,但见高冢,大惊。寻路急归至家,历述端末,因与投官陈诉。孙公拘妇父谕之,送女于归,使合卺焉。
白话译文
江南有个孝廉,名叫梅耦长,他说他同乡有个孙翁,在德州当官的时候,审问了一桩奇案:
当初,有个村民为儿子娶媳妇。新媳妇过了门,庄里乡亲都来贺喜。喜酒喝到一更多天,新郎出房,看到新娘子穿着耀眼的衣服走向屋后。新郎好生怀疑,就跟在后面看是怎么回事。宅子后面有一条长长的小河,上面有一小桥可以通过。他看见新娘子过了桥一直走去,越发怀疑,就在后面喊她。新娘也不答应,只是远远招手。新郎急忙赶过去,相距也就有尺多远,但手却一直捉不到她。
走了几里路,进了一个村子。新娘站住了,对女婿说:“你家寂寞,我住不惯,请郎君暂住我家几天,咱们再一起回家看望二老。”说罢,抽出簪子敲门,门吱呀一下就开了。有个女僮出来迎接。新娘先进去,新郎不得已也跟着进去。一进门,岳父岳母都在堂上坐着,对女婿说:“我女儿从小娇惯,没有一时离开过我。一旦离开家,心里总是不痛快。今日与你一起回来,我们很放心,住几天就送你们回去。”于是就叫丫鬟扫屋子、铺被褥,两人就住下了。
新郎家中的客人,见新郎出去多时不回来,就到处找。新房里只有新娘子在等待,新郎却不知到哪里去了。大家就四处查询,一点消息也没有。公公、婆婆都哭得很伤心,说是必死无疑。
过了半年,媳妇娘家怕女儿守寡,就与新郎家父母商量,打算给女儿另找婆家。新郎父母越发悲伤,说:“尸骨衣物,都还没有找到,怎么知道我儿一定死了呢?就算死了,过一年再另嫁也不晚,为什么这么急呢?”新娘父亲更加怨恨,于是告了官府。孙公受理了这个案子,他觉得十分奇怪,但又没有头绪,暂判女家等待三年再说。案卷存档,人们先各自回家。
再说新郎住在另一个新娘家,全家人都对他很好。他时常与媳妇商量回家,媳妇也满口答应,就是迟迟不动身。住了半年多,新郎心里就犯了嘀咕,整天焦虑不安。想自己单独回家,但媳妇坚决要他留下。一天,她们全家惶惶不安,似乎有大难临头。新娘父母急匆匆地对女婿说:“本来打算三两日内叫你们夫妇一起回家,没想到行李用具还没有准备齐全,忽然碰到点麻烦事。不得已,就先送你一人回去吧。”说罢就把新郎送出门来,转身急忙回去了,虽周旋了几句话,也很匆忙草率。
新郎出了大门,刚想找路行走,回头一看房子、院子都没有了,只有—个高大的坟墓,心里非常害怕,急急忙忙找路回家。到了家里,从头到尾说了他的经过,并到官府与孙公说明情况。孙公传新娘的父亲到案,令他送女儿回婆家,于是才正式合婚。
解读
此篇用随步移影法写疑案案发经过,毫无凶险场面,而是充满了柔情蜜意,在新婚之夜,“新娘”穿着艳服朝屋后走,新郎尾随在后;“新娘”越溪桥讯过,新郎也跟着过了桥;“新娘”在前面招手,新郎便步步紧跟进了村;“新娘”停步说你家寂寞我住不惯,新郎便在岳父家定了居;于是新郎失踪的惊案,就在类似情人花问月下的散步中发生了,使人读之如坠七包云烟之中。
在写破案方面,作者既不写私缉微访,也不写关卡重重,而是用分叙法,先叙女方请男方允许新娘改嫁,男方以未见新郎尸体不同意新娘改嫁;女方恼怒告到官府,孙公接案因无任何作案痕而无法破案。接着概叙新郎在女方受优待,与假新娘情洽意合,生活十分美满。两处分叙的内容,仍未提供任何有关案情的线索,于是形成了此篇疑案难破的特殊性。更让读者摸不清案件的性质与线索。
小说最后写疑案自破,更是出人意料之外。“新娘”正与新郎燕尔新婚时,突然全家惊惶不安。“岳父”非常客气地对新郎说家有不幸,请贤婿先走,并十分礼貌地送新郎出。新郎回头一看,房屋全不见了,唯有人坟一座。至此,小说方明确点出,”新娘”与“岳父”都是鬼变成的,他是在坟墓里与“新娘”度过了新婚之夜和半年多的新婚时光。小说以鬼要避难而让疑案不破而自破。这种以“不写处写之”的手法的巧妙运用,使这桩奇案更为离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