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聊斋志异卷十一》

作者: 蒲松龄

冯木匠


原文

抚军周有德,改创故藩邸为部院衙署。时方鸠工,有木作匠冯明寰直宿其中。夜方就寝,忽见纹窗半开,月明如昼。遥望短垣上,立一红鸡;注目间,鸡已飞抢至地。俄一少女露半身来相窥。冯疑为同辈所私;静听之,众已熟眠。私心怔忡,窃望其误投也。少间,女果越窗过,径已入怀。冯喜,默不一言。欢毕,女亦遂去。自此夜夜至。初犹自隐,后遂明告。女曰:“我非误就,敬相投耳。”两人情日密。既而工满,冯欲归,女已候于旷野。冯所居村,离郡固不甚远,女遂从去。既入室,家人皆莫之睹,冯始知其非人。迨数月,精神渐减,心益惧,延师镇驱,卒无少验。一夜,女艳妆来,向冯曰:“世缘俱有定数:当来推不去,当去亦挽不住。今与子别矣。”遂去。


译文

抚军周有德,要将一座旧王邸改建为部院衙门。工匠们招齐以后,有个叫冯明寰的木匠在里面住宿。

一夜,他刚刚就寝,忽见窗子半开,窗外月光通明,就像白天一样。远远望见一堵短墙上立着一只红色的鸡,正凝目注视间,红鸡已从墙上飞掠下地。一会儿,便有个大约十六岁的美丽少女,从窗子外露出半个身子往屋里窥视。冯木匠怀疑是哪个同行私通的女人,便假装睡着,竖起耳朵听着动静。这时,屋里的人都已睡熟了,冯木匠一下子起了私心,心也怦怦地跳起来,暗暗希望少女误走到自己睡的地方来。不常时间,少女果然从窗子跳进来,径直投入冯木匠的怀里。冯木匠大喜,默不作声,两人欢好。冯和她行了鱼水相融之事后,少女就自己走了。

从此以后,少女每夜必到。冯木匠起初还隐瞒着,后来便问少女是不是找错了人,少女说:“不是的,我是敬慕你的为人,所以以身相许。”不久,工程完毕,冯木匠要回去,少女已在旷野中等候。冯居住的村子本来离郡城不远,少女便跟他回到家中。进入家门,家里的人都看不见少女,冯木匠才知道她不是人类。在一起住了几个月,冯木匠精神疲顿,憔悴不堪。心里越发害怕起来,请来法师镇邪驱赶,还是一点用也没有。一夜,少女盛装来到,对冯木匠说:“缘分都有天数,该来的推也推不走,该去的留也留不住。从此后我就和你永别了。”说完便消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