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聊斋志异卷四》

作者: 蒲松龄

白莲教


原文

白莲教某者,山西人,大约徐鸿儒之徒。左道惑众,堕其术者甚众。一日将他往,堂中置一盆,又一盆覆之,嘱门人坐守,戒勿启视。去后门人启之,见盆贮清水,水上编草为舟,帆樯具焉。异而拨以指,随手倾侧;急扶如故,仍覆之。俄而师来,怒责曰:“何违吾命?”门人立白其无。师曰:“适海中舟覆,何得欺我?”又一夕,烧巨烛于堂上,戒恪守,勿以风灭。漏二滴,师不至,儽然而殆,就床暂寐,及醒烛已竟灭,急起爇之。既而师入,又责之。门人曰:“我固不曾睡,烛何得息?”师怒曰:“适使我暗行十余里,尚复云云耶?”门人大骇。奇行种种,不可胜书。

后有爱妾与门人通,觉之隐而不言。遣门人饲豕,门人入圈,立地化为豕,某即呼屠人杀之,货其肉,人无知者。门人父以子不归,过问之,辞以久弗至。门人家各处探访,杳无消息。有同师者隐知其事,泄诸门人之父,父告之邑宰。宰恐其遁,不敢捕治,详请官兵千人围其第,妻子皆就执。闭置樊笼,将以解都。途经太行山,山中出一巨人,高与树等,目如盎,口如盆,牙长尺许。兵士愕立不敢行。某曰:“此妖也,吾妻可以却之。”甲士脱妻缚,妻荷戈往,巨人怒,吸吞之,众愈骇。某曰:“既杀吾妻,是须吾子。”复出其子,巨人又吞之。众相觑,莫知所为。某泣且怒曰:“既杀吾妻,又杀吾子,情何以甘!非某自往不可也。”众果出诸笼,授之刃而遣之。巨人盛气而逆。格斗移时,巨人抓攫入口,伸颈咽下,从容竟去。


译文

白莲教徒某人,山西人,不记他的姓名了,大概是徐鸿儒的徒弟。他有一种法术,能迷惑众人。羡慕他的法术的大多拜他为师。一天,某人将要到别处去,在堂屋当中放一个盆,又用一个盆扣在上面,嘱咐徒弟坐在那里看守着,并告诫他不要打开看。某人走了之后,徒弟便打开看,只见盆里盛着清水,水上漂着一只用草编成的小船,船上有桅杆和帆。徒弟觉得很新奇,用手指拨弄它,小船随着手指,一歪便倒了,急忙扶正同原来一样,仍旧扣上。一会儿他师父回来,生气地责备他:“为什么不听我的话?”徒弟马上辩解说没有偷看。他师父说道:“刚才海里船翻了,你怎么能骗得了我?”又有一天晚上,在堂屋里点了一只大蜡烛,告诉徒弟看守好,别让风吹灭了。到了二更多天,师父还没有回来,徒弟实在困乏,就上床去暂睡一会儿。等到醒来,蜡烛竟已灭了,急忙起来又给点上。不久,师父回来,又责备他。徒弟说道:“我一直守着没睡,蜡烛怎么能灭?”他师父生气地说道:“刚才你让我走了十几里黑路,还说什么一直守着没睡?”徒弟大为惊骇。类似这样奇异的行为,一件一件的写不过来。

后来,某人的爱妾与徒弟私通,他发觉了,但是假装不知道,也不说。有一次,他叫徒弟去喂猪。徒弟到了猪圈里面,立即变成了猪。他马上叫屠夫来把他杀掉,把肉卖了。这事别人没有知道的。徒弟的父亲因为儿子没回家,就来问某人,他便答对说徒弟好久没有来了。徒弟家里的人各处探访,一点消息也没有。有和某人同师学艺的一个人,暗中知道这件事,偷偷告诉了徒弟的父亲。徒弟的父亲告到县官那里。县官怕某人会逃掉,不敢轻易逮捕处置他,便报告上官,请求拨给了带甲武士1000人,包围了他的住宅。这样,才把他连同他的老婆儿子一齐逮住,关在笼子里,把他们解送京都。途中经过太行山,山中出来一个巨人,身高和一棵大树差不多,眼睛像茶碗,嘴像盆,牙齿有一尺多长。押送的兵士都吓得站住不敢往前行。某人说道:“这是妖怪,我老婆可以打败他。”押解的人于是就照他说的,解开他老婆的绑绳。他老婆拿着长枪前往,巨人发怒,一吸气便把她吞到肚里去了。众人更加害怕。某人说道:“既然吃了我的老婆,那必须我儿子去。”于是又放他的儿子前去,又像方才一样被吞进去了。众人你看我、我看你,都不知道怎么办好。某人又哭又发怒地说道:“既杀了我的老婆,又杀了我的儿子,我怎能甘心?但是非让我自己上去不行。”众人果然把他从笼里放出,给他一把刀让他上前去。巨人气势汹汹迎上来,两个格斗了一阵,突然巨人把他一把抓住放进口中,伸着脖子咽了下去,然后竟从容地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