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商君书》

作者: 商鞅

赏刑第十七

圣人之为国也:壹赏,壹刑,壹教。壹赏则兵无 敌,壹刑则令行,壹教则下听上。夫明赏不费,明刑不戮,明教不变 ,而民知于民务,国无异俗。明赏之犹,至于无赏也;明刑之犹,至 于无刑也;明教之犹,至于无教也。

所谓壹赏者,利禄官爵,抟出于兵,无有异施也 。夫固知愚,贵贱,勇怯,贤不肖,皆尽其胸臆之知,竭其股肱之力 ,出死而为上用也。天下豪杰贤良从之如流水。是故兵无敌,而令行 于天下。万乘之国,不敢苏其兵中原。千乘之国,不敢捍城。万乘之 国,若有苏其兵中原者,战将覆其军。千乘之国,若有 捍城者,攻将凌其城。战必覆人之军,攻必凌人之城, 尽城而有之,尽宾而致之,虽厚庆赏,何费匮之有矣。 昔汤封于赞茅,文王封于岐周,方百里。汤与桀战于鸣 条之野,武王与纣战于牧野之中,大破九军,卒裂土封 诸侯,士卒坐陈者里有书社,车休息不乘,从马华山之 阳,从牛于农泽,从之老而不收,此汤武之赏也。故曰 :赞茅岐周之粟,以赏天下之人,不人得一升;以其钱 赏天下之人,不人得一钱。故曰:百里之君,而封侯其 臣,大其旧。自士卒坐陈者,里有书社。赏之所加,宽 于牛马者,何也?善因天下之货,以赏天下之人。故曰 :“明赏不费。”汤武既破桀纣,海内无害,天下大定 ,筑五库,藏五兵,偃武事,行文教,倒载干戈,搢笏 作为乐以申其德。当此时也,赏禄不行,而民整齐。故 曰:“明赏之犹,至于无赏也。”

所谓壹刑者,刑无等级。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 人,有不从王令,犯国禁,乱上制者,罪死不赦。有功于前,有败于 后,不为损刑。有善于前,有过于后,不为亏法。忠臣孝子有过,必 以其数断。守法守职之吏,有不行王法者,罪死不赦,刑及三族。同 官之人,知而讦之上者,自免于罪。无贵贱,尸袭其官长之官爵田禄 。故曰:“重刑连其罪,则民不敢试。”民不敢试,故无刑也。夫先 王之禁刺杀,断人之足,黥人之面,非求伤民也,以禁奸止过也。故 禁奸止过,莫若重刑。刑重而必得,则民不敢试,故国无刑民。国无 刑民,故曰:“ 明刑不戮。”晋文公欲明刑以亲百姓,于是合诸侯大 夫于侍千宫。颠颉后至,请其罪。君曰:“用事焉,” 吏遂断颠颉之脊以殉。晋国之士,稽焉皆惧,曰:“颠 颉之有宠也,断以殉,况于我乎?”举兵伐曹及五鹿, 反郑之埤,东卫之亩,胜荆人于城濮。三军之士,止之 如斩足,行之如流水。三军之士,无敢犯禁者。故一假 道重轻于颠颉之脊,而晋国治。昔者周公旦杀管叔,流 霍叔,曰:“犯禁者也。”天下众皆曰:“亲昆仲有过 不违,而况疏远乎?”故天下知用刀锯于周庭,而海内 治。故曰:“明刑之犹,至于无刑也。”

所谓壹教者,博闻辩慧,信廉礼乐,修行群党, 任誉清瘘,不可以富贵,不可以评刑,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。坚者 破,锐者挫。虽曰圣知巧佞厚朴,则不能以非功罔上利。然富贵之门 ,要在战而已矣。彼能战者,践富贵之门;彊梗者,有常刑而不赦。 是父兄、昆弟、知识、帐渊(水改女) 、合同者,皆曰:“务之所加,存 战而已矣。”夫故当壮者务于战,老弱者务于守;死者 不悔,生者务劝。此臣之所谓壹教也。民之欲富贵也, 共阖棺而后止。而富贵之门,必出于兵。是故民闻战而 相贺也;起居饮食所歌谣者,战也。此臣之所谓“明教 之犹,至于无教也。”

此臣之所谓参教也。圣人惟能知万物之要也,故 其治国,举要以致万物。故寡教而多功。圣人治国也,易知而难行也 。是故圣人不必加,凡主不必废。杀人不为暴,赏人不为仁者,国法 明也。圣人以功授官予爵,故贤者不忧。圣人不宥过,不赦刑,故奸无起。圣人治国也,审壹而已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