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商君书》

作者: 商鞅

弱民第二十

民弱国彊,民彊国弱,故有道之国,务在弱民。 朴则彊,淫则弱;弱则轨,淫则越志;弱则有用,越志则彊。故曰: “以彊去弱者弱,以弱去彊者彊。”民善之则和,利之则用;用则有任,和则匮;有任乃富于政。上舍法,任民之所善,故奸多。民贫则 力富,民富则淫,淫则有虱。故民富而不用,则使民以食出爵,爵必 以其力,则农不偷。农不偷,六虱无萌。故国富而民治,重彊。兵易 弱难彊,民乐生安佚,死难难正,易之则彊。事有羞,多奸寡;赏无 失,多奸疑。敌失必利,兵至彊威。事无羞,利用兵,久处利势,必王。故兵行敌之所不敢行,强;事兴敌之所羞为,利。法有,民安其 次;主变,事能得齐;国守安,主操权利。故主贵多变,国贵少变。 利出一孔,则国多物;出十孔,则国少物。守一者治,守十者乱。治 则彊,乱则弱,彊则物来,弱则物去。故国致物者彊,去物者弱。民 辱则贵爵,弱则尊官,贫则重赏。以刑治民则乐用,以赏战民则轻死 。故战事兵用曰彊。民有私荣,则贱列卑官;富则轻赏。治民羞辱以刑,战则战。民畏死事乱而战,故兵农怠而国弱。

农商官三者,国之常官也。农辟地,商致物,官 治民。三官生虱六;曰岁,曰食,曰美,曰好,曰志,曰行。六者有 朴,必削。农有余食,则薄燕于岁。商有淫利,有美好伤器。官设而不用,志行为卒。六虱成俗,兵必大败。法枉治乱,任善言多;治众 国乱,言多兵弱。法明治省,任力言息;治省国治,言息兵彊。故治 大国,小;治小国,大。政作民之所恶,民弱;政作民之所乐,民彊 。民弱国彊,民彊国弱。政作民之所乐,民彊;民彊而彊之,兵重弱 。政作民之所恶,民弱;民弱而弱之,兵重彊。故以彊重弱,削;弱 重彊,王。以彊攻彊,弱,彊存;以弱攻弱,彊,彊去 。彊存则削,彊去则王。故以彊攻弱,削;以弱攻彊,王也。

明主之使其臣也,用必加于功,赏必尽其劳。人 主使其民信如日月,此无敌矣。今离娄见秋毫之末,不能以明目易人 ;乌获举千钧之重,不能以多力易人;圣人之存体性也 ,不能以相易也。今当世之用事者,皆欲为上圣,举法 之谓也。背法而治,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,济大川而无 舡楫也。今夫人众兵强,此帝王之大资也。苟非明法以 守之,与危亡为邻。故明主察法。境内之民,无辟淫之 心;游处之士,迫于战阵;万民疾于耕农;有以知其然 也。楚国之民,齐疾而均,速若飘风;宛钜铁●,利若 蜂虿;胁蛟犀兕,坚若金石。江汉以为池,汝颍以为限 ,隐以邓林,缘以方城。秦师至鄢郢,举若振槁,唐蔑 死于垂沙,庄跷发于内,楚分为五,地非不大也,兵非 不众也,甲兵财用非不多也,战不胜,守不固,此无法 之所生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