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卷二 人谋下》

作者: 李荃

善师篇 第十一

经曰:兵非道德仁义者,虽伯有天下,君子不取。周德既衰,诸侯自作礼乐,专征伐 ,始於鲁隐公,齐以技击强,魏以武卒奋,秦以锐士胜。说者以孙、吴为宗,唯荀卿明於 王道而非之。谓:齐之技击是亡国之兵,魏之武卒是危国之兵,秦之锐士是干赏蹈利之兵 。至於齐桓、晋文之师,可谓入其域而有节制矣。故齐之技击,不可遇魏之武卒;魏之武 卒,不可敌秦之锐士;秦之锐士,不可当桓文之节制;桓文之节制,不可当汤武之仁义。 故曰:「善师者不阵,善阵者不战,善战者不败,善败者不亡。」

黄帝独立於中央而胜四帝,所谓善师者不阵也。汤武征伐,陈师誓众,放桀擒纣,所谓善阵者不战也。齐桓南服强楚,使贡周室;北伐山戎,为燕开路,所谓善战者不败也。楚昭王遭阖闾之祸,国灭出亡,父兄相与奔秦请救,秦人出兵,楚王反国,所谓善败者不亡也。凡兵,所以存亡继绝、救乱除害,故伊、吕之将,子孙有国,与殷周并,下至末代,苟任诈力贪残,孙、吴、韩、白之徒,皆身被诛戮,子孙不传於嗣。盖兵者,凶器;战者,危事。阴谋逆德,好用凶器,非道德、忠信不能以兵定天下之灾、除兆民之害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