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施公案》
作者: 佚名第三百回 风卷麻裙含冤待白 尘埋绣履抱屈难申
话说王殿臣、郭起凤奉了施公密谕,尾随那风卷麻裙露出红裤的少妇,一直跟出东门。又行二三里,那妇人到了新坟面前,将纸锞焚化,席地而坐,掩着面鸣呜咽咽,哭了起来。王、郭细听哭声,虽然呜咽,毫不哀痛。正在那里两相私议,忽然又见一阵狂风,先将纸锞灰吹得四散,复将那少妇麻裙前后裙门,一齐吹开,露出一条大红裤子。王、郭二人再仔细一看,见那裤子乃是新的,心中更加疑惑。又见那少妇等旋风过去,在新坟上叩祝不已,脸上颜色,颇为惊恐。王、郭二人知道中间必有缘故。不一会,那少妇站起来,将身上灰尘扑了扑,即向原路回来。王、郭二人即闪入树林。却好那少妇从树林前经过,他二人仍然尾随在后,重复跟入东门,直至狮子巷,看着那妇人进门后,才向附近觅了一家茶店。
二人进了茶店,对坐下来,叫店小二泡了一壶茶。那店小二将茶泡上,王殿臣便问道:“你叫什么?”那小二道:“小人姓王名叫小二。”王殿臣又问道:“你这店开了几时了?”王二道:“小人这店从前年就开了。”郭起凤道:“你在这里多少工钱一个月?”王二道:“这店是小人父亲开的。”王殿臣道:“你原来不是伙计,还是小老板呢!”郭起凤道:“离你这店南首第五个门,那一家死了个什么人?我看他家门首挂着重孝,还有个少妇穿着一身麻衣,才从门外走了进去,那是她家的什么人?还是媳妇,还是女儿呢?”王二道:“她家姓吴,死的这人名叫其仁,今年才二十四岁。那戴孝的妇人,就是吴其仁的老婆。”郭起凤道:“这小小年纪,把这样个年轻的老婆抛下来了,叫她在那里守寡,实也可怜!但这吴其仁是什么病死的呢?他还有父母兄弟没有?”王二道:“他无父母,又无兄弟,只有他一人。平日家道也还过得去,薄薄的也有些田房产业。就是这吴其仁年纪虽轻,身材相貌却生得颇为丑陋。听说还有个暗病,终年的委委顿顿。若问他什么病死的?在死的前一日,我们还看见他在外面行走。到了第二天早上,忽然他家里人出来说,半夜时忽得了一个急病,施救不及,等到四更就死了。未及半日,经吴其仁老婆娘家的人来了几个,就收殓起来,在家停了七天,就抬出去葬了。”王殿臣道:“这吴其仁丈人家姓什么呢?”王二道:“听说姓何,便在北门大街,家内开着杂货店,家道也过得去。”王殿臣道:“吴其仁既死,也就算了。只可怜他的老婆,这种青年,便叫她做个寡妇,又无儿女抚养,如何度日呢?”王二闻言,笑而不答。王殿臣、郭起凤亦心知有异,不便再问。遂将茶钱付讫,出门而去。又在附近一带,访问了一会。有说那少妇不甚端的,有说死者身死不明的,人言喷喷,莫衷一是。直到天晚,王殿臣、郭起凤才回衙门,将以上所见所闻,一一禀知施公,一夜无话。
次日一早,施公即传山阳县到署谕话。山阳县奉传,随即禀到。见了施公,请安已毕,坐在一旁。施公说道:“本部堂奉请贵县,并无他事。只因昨早往河神庙拈香回来,途中见一少妇,身穿麻衣,手持纸锞。忽遇旋风,见少妇麻裙卷起,中露红裤。本部堂心颇滋疑,即刻密令差官侦探。后据差官禀复,谓那少妇系祭扫新坟。从旁微窥,该少妇既焚纸锞,哭而不哀。忽旋风吹其纸钱四散,又将麻裙卷起?那红裤露了出来;及风过处,该少妇仍然穿着麻裙。又见该少妇当旋风吹散纸钱时,形色仓皇,叩祝不已,颇有愧对惊惶之色。及跟随进城,至该少妇家附近访察,知死者为妇之夫,无病暴卒,卒后遂殓,殓之后遂葬,殊见草率。且该少妇颇有丑声。本部堂想其中必有冤枉,因此请贵县务即访察明白,俾死者不致含冤,生者难逃法网。今具限三日,贵县即行详复,毋得含混宕延!”
山阳县闻说,口内道是,心内却暗想道:“途中少妇,风卷麻裙,与他何涉?即有冤枉,也未据报,尽可不问。他偏闲得没事,寻件事出来做做,好博得他清正的名声。他又不肯自办,委我去访。你道这样无影无形的案件,从哪里办起?”无可奈何,只得答应出来,且回本署,再作计议。山阳县才告退出去。
未及一刻,忽听大堂上鼓声打得乱响,如山崩地裂一般,施公即令施安去问何事。施安这才至二堂,已有值日差官传报进来,施安忙问何事。值日的道:“是个老头子击鼓,代儿子喊冤,求大人申雪。”施安道:“他有状词么?”值日的道:“没有。”施安道:“叫他候着,等回明大人再说。”施安说罢,当即进内禀明一切。施公听罢,分付坐堂。差役齐立两旁。施公命带原告。差役答应,即刻从头门外,将原告带到,至公案前跪下。施公在上,望下看去,见那老头年纪约六十岁光景,鬓发业已全白,生得颇为良善。因喝道:“你姓甚名谁?有何冤枉?不向县里告去,却向本部院这里上控!你可知越控的罪么?”
那老头儿道:“小的姓朱,叫朱四。只因有个侄女,嫁与王家,已经六年。小的侄女婿叫王三郎,家住南门外河边口,向来撑船,在江湖上贸易。他夫妇两人,颇为和爱。小的儿子叫朱槐,也是撑船,在江湖上贸易,多在外少在家。前月二十四夜晚从外面回来,因与他堂姐姐二年不见,顺便到王家探看,将船泊在岸边。不意到了王家,见他家后门虽开着,却无一人,喊了两声,却无人答应。小的儿子见没人在家,也就回船。当时觉得脚上穿的鞋子湿了,便脱下来,在火上焙干,吃了晚饭,也就睡了。不料次日一早,小的侄女婿王三郎即带了多人到小的儿子船上,望着儿子骂道:‘我同你无仇无隙,何得杀死吾妻?’小的儿子大惊,不知所措。王三郎又不分皂白,即将小的儿子捆缚在家,先打了一顿,随即送往山阳县。当蒙县太爷问王三郎道:‘你妻子被杀,怎么知是被尔妻弟杀的呢?’王三郎口称:‘二十三日我往附近卖货,当日未回。至二十四晚回家,推开大门,走进里面,喊妻子不应。即点了火,向房内照去,又不见人。正在疑虑,将火各处去照,行至后门口,见地下杀死一人,血流满地。再一细看,正是妻子。又见脚下所穿的鞋子又不在脚上。当即喊叫起来。左右邻舍皆说可随着血迹找去。次早即邀约邻舍,跟着血迹,找至河岸,直至朱槐船上,都有血迹。并在泊船那岸畔,拾得女鞋一只,却是妻子所穿。因此方知妻子是朱槐所杀。’当时县太爷临场相验,实系被刀戳伤咽喉,因而身死。县太爷因向小的儿子说道:‘真实凭据,你尚有何狡赖?’小的儿子虽欲辩驳,奈县太爷不问情由,即将小的儿子屈打成招,现在收禁监内。青天大人的明鉴:王三郎之妻是小的侄女,小的儿子便是王三郎妻弟,岂有堂弟去杀堂姐之理?即使王三郎之妻为小的儿子所杀,亦断无将死者所穿的鞋子带去一只,抛在岸畔,做个杀人的实据。总要求大人给小的儿子并侄女申雪。”说罢,连连叩头。
施公听罢,觉得老头儿说的话颇有理,遂命带下,候明日传齐尸亲,再行复讯。朱老儿出去,施公即命人将尸亲王三郎限即日传到,晚堂质讯。欲知是何妙计,且看下回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