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素问》
作者: 佚名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
黄帝曰:阴阳者天地之道也,万物之纲纪也,变化之父母,生杀之本始,神明之府也。
治病必求于本。
故积阳为天,积阴为地。阴静阳燥,阳生阴长,阳杀阴藏,阳化气,阴成形。
寒极生热,热极生寒,寒气生浊,热气生清。清气在下,则生飧泄;浊气在上,则生_胀。此阴阳反作,病之逆从也。
故清阳为天,浊阴为地;地气上为云,天气下为雨;雨出地气,云出天气。
故清阳出上窍,浊阴出下窍;清阳发腠理,浊阴走五脏;清阳实四肢,浊阴归六腑。
水为阴,火为阳;阳为气,阴为味。
味归形,形归气,气归精,精归化,精食气,形食味,化生精,气生形。
味伤形,气伤精;精化为气,气伤于味。
阴味出下窍;阳气出上窍。
味厚者为阴,薄为阴之阳。气厚者为阳,薄为阳之阴。
味厚则泄,薄则通。气薄则发泄,厚则发热。
壮火之气衰,少火之气壮。壮火食气,气食少火。壮火散气,少火生气。
气味,辛甘发散为阳,酸苦涌泄为阴。
阴胜则阳病,阳胜则阴病。阳胜则热,阴胜则寒。重寒则热,重热则寒。
寒伤形,热伤气。气伤痛,形伤肿。故先痛而后肿者气伤形也,先肿而后痛者形伤气也。
风胜则动,热胜则肿。燥胜则干,寒胜则浮,湿胜则濡泻。
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,以生寒暑燥湿风。人有五脏化五气,以生喜怒悲忧恐。
故喜怒伤气,寒暑伤形。
暴怒伤阴,暴喜伤阳。
厥气上行,满脉去形。
喜怒不节,寒暑过度,生乃不固。
故重阴必阳,重阳必阴。
故曰:冬伤于寒,春必温病,春伤于风,夏生飧泄,夏伤于暑,秋必痎疟;秋伤于湿,冬生咳嗽。
帝曰:余闻上古圣人,论理人形,列别脏腑,端络经脉,会通六合,各从其经,气穴所发,各有处名,溪谷属骨,皆有所起。分部逆从,各有条理。四时阴阳,尽有经纪。外内之应,皆有表里,其信然乎。
岐伯对曰:东方生风,风生木,木生酸,酸生肝,肝生筋,筋生心,肝主目。其在天为玄,在人为道,在地为化。化生五味,道生智,玄生神,神在天为风,在地为木,在体为筋,在脏为肝。在色为苍,在音为角,在声为呼,在变动为握,在窍为目,在味为酸,在志为怒。怒伤肝,悲胜怒,风伤筋,燥胜风,酸伤筋,辛胜酸。
南方生热,热生火,火生苦,苦生心。心生血,血生脾。心主舌。其在天为热,在地为火,在体为脉,在脏为心,在色为赤,在音为征,在声为笑,在变动为忧,在窍为舌,在味为苦,在志为喜。喜伤心,恐胜喜。热伤气,寒胜热。苦伤气,咸胜苦。
中央生湿,湿生土,土生甘,甘生脾,脾生肉,肉生肺脾主口。其在天为湿,在地为土,在体为肉,在脏为脾,在色为黄,在音为宫,在声为歌,在变动为哕,在窍为口,在味为甘,在志为思。思伤脾,怒胜思,湿伤肉,风胜湿,甘伤肉,酸胜甘。
西方生燥,燥生金,金生辛,辛生肺,肺生皮毛,皮毛在肾,肺主鼻。其在天为燥,在地为金,在体为皮毛,在脏为肺,在色为白,在音为商,在声为哭,在变动为咳,在窍为鼻,在味为辛,在志为忧。忧伤肺,喜胜忧,热伤皮毛,寒胜热,辛伤皮毛,苦胜辛。
北方生寒,寒生水,水生咸,咸生肾,肾生骨髓,髓生肝,肾主耳。其在天为寒,在地为水,在体为骨,在脏为肾,在色为黑,在音为羽,在声为呻,在变动为栗,在窍为耳,在味为咸,在志为恐。恐伤肾,思胜恐,寒伤血,燥胜寒,咸伤血,甘胜咸。
故曰:天地者,万物之上下也;阴阳者,血气之男女也;左右者,阴阳之道路也;水火者,阴阳之征兆也;阴阳者,万物之能始也。故曰:阴在内,阳之守也,阳在外,阴之使也。
帝曰:法阴阳奈何?
岐伯曰:阳盛则身热,腠理闭,喘麤为之俛抑,汗不出而热,齿干,以烦冤腹满死,能冬不能夏。
阴胜则身寒,汗出身长清,数栗而寒,寒则厥,厥则腹满死,能夏不能冬。此阴阳更胜之变,病之形能也。
帝曰:调此二者,奈何?岐伯曰:能知七损八益,则二者可调,不知用此,则早衰之节也。
年四十而阴气自半也,起居衰矣。年五十体重,耳目不聪明矣。年六十,阴痿,气大衰,九窍不利,下虚上实,涕泣俱出矣。
故曰:知之则强,不知则老,故同出而名异耳。智者察同,愚者察异,愚者不足,智者有余,有余而耳目聪明,身体强健,老者复壮,壮者益治。
是以圣人为无为之事,乐恬憺之能,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,故寿命无穷,与天地终,此圣人之治身也。
天不足西北,故西北方阴也,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。地不满东南,故东南方阳也,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也。
帝曰:何以然?岐伯曰:东方阳也,阳者其精并于上,并于上则上明而下虚,故使耳目聪明而手足不便。西方阴也,阴者其精并于下,并于下则下盛而上虚,故其耳目不聪明而手足便也。故俱感于邪,其在上则右甚,在下则左甚,此天地阴阳所不能全也,故邪居之。
故天有精,地有形,天有八纪,地有五理,故能为万物之父母。
清阳上天,浊阴归地,是故天地之动静,神明为之纲纪,故能以生长收藏,终而复始。
惟贤人上配天以养头,下象地以养足,中傍人事以养五脏。
天地通于肺,地气通于嗌,风气通于肝,雷气通于心,谷气通于脾,雨气通于肾。
六经为川,肠胃为海,九窍为水注之气。
以天地为之阴阳,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右之;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。暴气象雷,逆气象阳。
故治不法天之纪,不用地之理,则灾害至矣。
故邪风之至,疾如风雨,故善治者,治皮毛,其次治肌肤,其次治筋脉,其次治六腑,其次治五脏。治五脏者,半死半生也。
故天之邪气感,则害人五脏;水谷之寒热感,则害于六腑;地之湿气感,则害皮肉筋脉。
故善用针者,从阴引阳,从阳引阴,以右治左,以左治右,以我知彼,以表知里,以观过与不及之理,见微得过,用之不殆。
善诊者,察色按脉,先别阴阳,审清浊而知部分;视喘息,听音声,而知所苦;观权衡规矩,而知病所主;按尺寸,观浮沈滑涩而知病所生以治。无过以诊则不失矣。
故曰:病之始起也,可刺而已;其盛,可待衰而已。
故因其轻而扬之,因其重而减之,因其衰而彰之。
形不足者,温之以气;精不足,补之以味。
其高者,因而越之;其下者,引而竭之;中满者泻之于内。
其有邪者,渍形以为汗;其在皮者,汗而发之;其栗悍者,按而收之,其实者散而泻之。
审其阴阳,以别柔刚。
阳病治阴,阴病治阳。
定其血气,各守其乡。
血实宜决之,气虚宜掣引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