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唐书》
- 作者:欧阳修,宋祁
- 成书年代:北宋
简介
五代时期就曾有《唐书》(即后来《旧唐书》)编成,但宋仁宗认为《唐书》“纪次无法,详略失中,文采不明,事实零落”,庆历四年(1044年)下诏重修。至和元年(1054年)七月,仁宗催促“速上所修《唐书》”。前后参预其事的有宋敏求、范镇、欧阳脩、宋祁、吕夏卿、梅尧臣,《新唐书》所依据的唐人文献及唐史著作均审慎选择,删除当中的谶纬怪诞内容,裁减旧史本纪十分之七。《新唐书》对〈志〉十分重视,新增《仪卫志》、《选举志》和《兵志》,《兵志》附以马政,原有的《天文志》和《历志》篇幅超过《旧唐书》三倍,新志载有文武百官的俸禄制度,为旧志所无。又有屯田、边镇、和籴等,皆旧志所无。《新唐书》也恢复立〈表〉,立了《宰相表》、《方镇表》、《宗室世系表》、《宰相世系表》,志和表分别由范镇、吕夏卿负责编写。历代官修正史〈表〉多缺略,清代学者王鸣盛在《十七史商榷》中说:“新书最佳者志、表,列传次之,本纪最下”,这是允评。列传部分由宋祁负责编写。王鸣盛还指出《新唐书》史表的设置有一些不足,“窃谓史之无表者,固宜补矣,有有表而尤不可以不补者……禁军以宦官掌之,不但朝政尽为所挠,并废立皆出其手,则左右神策中尉亦当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