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卷四 战具类》
作者: 李荃火攻具篇 第三十八
经曰:以火佐攻者,明。因天时燥旱,营舍茅竹积刍穗军粮於枯草宿莽之中,月在箕、壁、翼、轸之夕,设五火之具,因南风而焚之。
推月宿法,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,二十八宿四方分之月二十八日夜一周天行二十八宿,一日一夜行一十三度少强,皆以月中气,日月合为宿首,角十二度,亢九度,氐十五度,房五度,心五度,尾十八度,箕十一度。东方七宿,共七十五度。斗二十六度,牛八度,女十二度,虚十度,危十七度,营室十六度,东壁九度。北方七宿,共九十八度。奎十六度,娄十二度,胃十四度,昂十一度,毕十六度,觜二度,参九度。西方七宿,共八十度,东井三十三度,舆鬼四度,柳十五度,星七度,张十八度,翼十八度,轸十七度。南方七宿,共一百一十二度。
雨水正月中,日月合宿,营室八度於辰,在亥为娵訾,於野卫分并州,於将登明。
春分二月中,日月合宿,奎十四度於辰,在戍为降娄,於野鲁分徐州,於将河魁。
谷雨三月中,日月合宿,昂三度於辰,在酉为大梁,於野赵分冀州,於将为从魁。
小满四月中,日月合宿,参四度於辰,在申为实沈,於野魏分益州,於将为传送。
夏至五月中,日月合宿,东井二十五度於辰,在未为鹑首,於野秦分雍州,於将为小吉。
大暑六月中,日月合宿,星四度於辰,在午为鹑火,於野周分三河,於将为胜光。
处暑七月中,日月合宿,翼九度於辰,在巳为鹑尾,於野楚分荆州,於将为太乙。
秋分八月中,日月合宿,角四度於辰,在辰为寿星,於野郑分兖州,於将为天罡。
霜降九月中,日月合宿,氐十四度於辰,在卯为大火,於野宋分豫州,於将为太冲。
小雪十月中,日月合宿,箕二度於辰,在寅为析木,於野燕分幽州,於将为功曹。
冬至十一月中,日月合宿,斗二十一度於辰,在丑为星纪,於野吴越分扬州,於将为大吉。
大寒十二月中,日月合宿,虚五度於辰,在子为玄枵,於野齐分青州,於将为神后。
假如正月雨水一日夜半月在营室八度,至後二日夜半行十三度少强,即至东壁五度,至後三日夜半行十三度少强,即至奎九度。顺行二十八宿,每日夜行十三度少强,二十八日一周天,其晦朔二日不见,他皆仿此。《玉门经》曰:倍月加日,从营室顺数,即知月宿所在,假令正月五日,倍月成二加五成七,从营室顺数七宿至毕,他皆仿此。然东井三十三度,觜二度,恐将不定,故为通算以决之,而用五火之具。
火兵,以骁骑夜衔枚,缚马口,人负束薪稿草藏火,直抵贼营,一时举火,营中惊乱,急而乘之,彼静不乱,弃而勿攻。
火兽,以艾蕴火,置瓢中,开四孔,系猪[上鹿下章]鹿项下,燃其尾端,望敌营而纵饮,使奔彼草中,器败火发。
火禽,以胡桃剖令空,开两孔实艾,以火系野鸡足,针其尾而纵之,飞入草中,器败火发。
火盗,选一人勇捷,语言服饰与敌同者,窃号逐便,怀火偷入营中,焚其积聚,火发,乘乱而出。
火矢,以臂张射及三百步者,以瓢盛火冠矢端,以数百端候中夜,齐射入敌营中,焚其积聚,火发,挥乱乘便急攻。